序号 |
物资 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 单位 |
物资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元) |
到货地点 |
备 注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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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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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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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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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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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具备年生产能力80万吨及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预分解窑),含有低碱水泥的包件需具备低碱水泥(含碱量≤0.60%)生产能力,并已获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不接受同时拥有旋窑、立窑生产线生产厂的产品,不接受水泥粉磨站投标。 3.财务能力要求:水泥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水泥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4、2015、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标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符合《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铁建设【2010】255号)文件规定,生产厂具有2014、2015、2016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质量检测报告要求在正本中为原件原色扫描),每年各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4至2016年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每年一个即可,须附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原色扫描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三年内(2014-2016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2014-2016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7.其它: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出具的投标函、授权委托书、制造厂授权书、投标人和制造厂的营业执照、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检验报告、供货业绩、资格声明、承诺函等所有资料在正本中均应彩色扫描装订(保留原件色彩),生产厂商提供的上述资料须加盖生产厂商公章,须加盖公章处应为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须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的所有资料必须清晰可辩,若复印材料字迹模糊,无法辨认,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要求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后附身份证扫描件。 8.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招标人本标段所有包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所有包件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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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三局集团赤峰至喀左客运专线CFSG-6标段起讫里程为DK128+000~DK156+381.588项目工地 |
赤喀一、 二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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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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